新乡:助企惠企 十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实行“服务专员”制度,实行环评审批简政放权,推进柔性包容审慎执法……6月1日,记者了解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于近日出台助企惠企十项措施,做好惠企纾困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助企惠企十项措施包括:
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县(市、区)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共承包724家工业企业所有的环保领域办理事项,当好企业服务员,用高质量服务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结合“企业服务日”“万人助万企”“一企一策”等活动,组成专家团队现场指导企业解决绩效分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对县(市、区)分局和相关企业开展资金申报技术培训,帮助企业解决大气污染治理提标改造及资金申报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强企业资金申报全过程跟踪服务。
主动协调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对纳管工业废水协商确定排污浓度,降低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治理运行费用等。
印发《关于进一步下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通知》,最大限度下放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全面推行“不见面”环保审批,实现网上申请、办理结果邮寄,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深化“项目为王”理念,持续提高服务意识,优化环评文件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评估工作效率,缩短修改报批时间,为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地再缩短提供支持。
简化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程序。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充分利用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视频监控设备、用电量监管装置、门禁管理系统、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手段,持续推行“非现场”执法,改进环境监管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制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并严格落实,推进柔性包容审慎执法。
建立环保信用修复提醒制度,积极帮助企业修复环保信用,避免影响银行贷款、绩效评定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