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双汇连锁店喇叭噪音
内容
漯河市六合世家小区东门双汇连锁店,长时间大音量用喇叭播放广告声音,音量远远超过55分贝(有视频),违反习近平总书记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4号通过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噪声染防治法》,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11月9日上午城管执法人员上门对该商户进行了教导,得到了较好效果。但是11月9日下午4点30,该连锁店再次增大音量,播放广告(有视频)。 商户的此种行为乃是置城管执法的权威性于不顾,肆意玩耍执法机关。试想全市商户均如该双汇连锁店行为,如何创造文明城市,增进居民福祉。 恳请贵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该商户进行行政处罚,督促整改。结果请予以公示。
办理状态
已完毕
回复内容
【市城管局】: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所反映的邻里、楼层之间的生活噪音问题。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第八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商铺等的社会生活噪音,您可以向市环保局进行反映(专业测定噪音是否超标),也可以报警处理。第八十七条指出: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您所在的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报告或投诉,110公安报警电话、12369环保举报热线,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经现场调查,噪音已经停止。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