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1年度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 浏览统计:15234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紧紧围绕新时代漯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个一”总体部署,以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为统揽,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品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活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下一步,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活动将纳入各级单位年度考核内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域范围内的单位和小区,具有一定绿化基础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的申报组织,统一以县区为单位报市城管局;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可直接向市城市管理局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漯河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申报表。请在漯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www.lhcg.gov.cn/)下载。
2.申报单位绿化建设简介材料。
3.单位庭院或住宅小区景观效果照片数张。
以上材料需一式二份。
四、申报时间
市直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县区申报单位请于4月30日前将纸制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市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科(漯河市城市管理局1106室,联系人:翟亚超 联系电话:0395—3105986)。
附件:1.漯河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标准
2.创建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申报表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