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建闻|以执法文书统一规范使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是体现执法程序正当、执法行为规范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长期以来,全国各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样式格式规范五花八门,仅就湖南省衡阳市而言,所辖12个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都是各式各样。今年8月,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抽查了20个行政处罚案件,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调查取证、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办案程序、案卷装订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存在行政告知不准确、执法程序不正当、法律适用不精准等突出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并印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供全国各地城管部门制发行政执法文书参考使用,及时回应了基层城管执法队伍呼声,可以说是正当其时,有利于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助推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建设。
政策的生命在于执行。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是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重要保证。作为基层城市管理部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统一规范制作使用,以执法文书统一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在推进法治城管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步伐。
启动行政执法文书统一制作使用。按照湖南省住建厅城市管理监督局统一安排,启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对衡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全环节各类执法文书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属地管理现状,县(市)区城管部门严格按照省住建厅统一制发的文书格式和样本自行下载印制,规范使用统一的城市管理执法文书,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原有的城市管理执法文书一律作废。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中大兴学习之风,结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全市城管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竞赛,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和办案质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情况要纳入执法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健全行政执法文书监督管理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要求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执法文书管理,建立文书领用与发放登记制度。执法文书制作完成后要及时立卷归档,按照"谁办案、谁立卷","一案一卷"原则,案结卷成。采用"三联单"的执法文书使用完成后,办案部门要及时将存档联报内部法制部门统一备存。原则上案卷装订依照制式表格排序立卷归档。加强执法文书监督检查,定期对办案部门领取的执法文书保管、使用、核销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检查等方式,通过业务培训和个案评析等形式,定期检查执法文书规范填写和制作,对执法部门文书管理和使用进行指导。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大力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常态化,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每一起案件都有标准化的电子记录。切实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数字衡阳"建设要求,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文书要件网上公开公示和查询功能,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执法文书不规范的,要提出补充或者更正意见。
推进城市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按照法定程序或正当程序要求步骤、顺序、时限和方式,及时准确制作、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公告送达的,应在案卷记明原因和经过,留存书面公告。在现场检查、当场处罚、强制执行、送达等易引发争议的关键环节,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继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围绕2020年"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主题任务,积极践行"共同缔造"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推行"一敬礼、二亮证、三劝说、四警告、五保证、六罚款、七取缔"的"七步"工作模式。落实城市管理执法"五必须""十不准""十禁止"规定,严肃执法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