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阳光漯河”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2018年“阳光漯河”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务〔2018〕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漯政〔2018〕1号)、《关于印发2018年漯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漯政办明电〔2018〕11号)、为深入推进2018年“阳光漯河”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以及《关于深入推进“阳光漯河”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漯河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阳光漯河”建设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阳光党务、阳光政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权力运行事项的透明度,达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公开标准具体细化,形成体制机制健全、支撑体系完善、工作实效凸显的“阳光漯河”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探索实施“阳光党务”建设。依照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公开透明为要求,以规范运行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原则,全力打造“阳光党务”。依托局门户网站、固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和“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公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管理、局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夯实扩大“两个责任”成果,将“两个责任”指标分解、落实情况、检查督办、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进行量化细化,科学设定评估分值,由集中考核转变为日常管理。
(二)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按照建设创新型、服务型、担当型、法治型和勤廉型政府机关的要求,依据城市管理工作职能,进一步梳理明确各个领域政务公开主体、内容、实施依据、办理环节及时限等事项,绘制详细流程图,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平台和单位显要位置(宣传栏)公示。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定期审查,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六公开”,推进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按照漯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全面梳理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加强电子证照、电子文件和电子签章在网上政务服务中的应用,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积极推进“减证便民”。
(三)建立健全“阳光监权”体系。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过程中,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用好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突出监督关键环节,尤其针对“窗口受理,后台办理”等规避监督的问题,实施重点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群众情况;局机关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按照“盯住人”“看住事”的监督要求,盯紧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监督;认真受理和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严厉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为官不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纠风治乱的新方式、专责监督的新模式,不断提高监督精准度,增强监督实效性。
(四)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制度》《“阳光漯河”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我局的“阳光漯河”建设有章可循,落地生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入推进“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各科室负责同志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科科长兼任。各单位、各科室积极参与,依照方案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开展考核评估。各科室、各单位要把“阳光漯河”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同时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围绕群众身边的、涉企领域的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着力整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有效遏制基层腐败增量,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四)强化监督问责。市城市管理局“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对工作推进落实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