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中,我市在18个省辖市中名列第2,为表彰我市取得的成绩,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5200万元。
2016年,我市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3423.8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10187万元、统筹整合资金13236.8万元,顺利完成了脱贫26014人的任务,超额完成省定目标的5.1%,成功退出贫困村58个,脱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此次获得的奖励资金将继续用于脱贫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与项目的对接,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