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检查过程的公平性、有效性监管,2017年,漯河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在开展各项检查时,一是对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取,抽取过程全程记录;二是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三是确定检查对象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对市直单位2016年度培训费、差旅费使用情况检查中,市财政局依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首次通过随机抽号的方式,按照一定比例从市直各单位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0家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抽取做到了全程留痕,公开透明,严格限制财政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实现了责任可追溯。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财政局将始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推动财政监督检查过程更加公开、检查工作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