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开会研究,成立由局班子成员带队6个督导组,对县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分次轮回督查。
检查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范围涉及我市所辖8个县区,检查采取查阅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真实性,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支付的时效性,扶贫风险补偿金是否与扶贫贷款规模相匹配,是否出台扶贫资金管理监督办法、制度,扶贫资金自查情况,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在督导检查中,要求各督导组对工作切实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县区沟通反馈,确保问题随发现随整改、立行立改,实现我市扶贫资金使用“零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