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漯河市财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全年共审批政府采购计划金额8.1亿元,实际采购金额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1亿元,节约率达13.4%,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一方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漯河市2017年出台《关于规范市直单位申报政府采购计划业务流程的通知》,明确业务流程,同时,继续严格执行2016年制定的《漯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流程的通知》和《漯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实现政府采购的全过程监管;印发《漯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与支付行为。另一方面积极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投标,扣除产品价格6%—10%,以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联合体投标,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30%以上的,扣除产品价格2%-3%参与评审,提高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能力,促进企业发展。在采购文件编制中,切实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企业发展政策功能,积极落实环保政策,推动政府加大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力度,鼓励购买国内自主品牌产品,促进国内企业、民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