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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市财政局提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来源: 采购科  |   发布时间:2018-03-3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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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规范和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市财政局近期制定印发了《漯河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新的集中采购目录进一步调整集中采购项目范围,提高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标准,明确政府采购工程使用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规模标准。

        一是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进一步减少将更多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为政府简政放权,将政府采购逐步推向市场提供条件。

        二是政府采购限额进一步提高。市级单次或批量预算金额由10万元以上提高到20万元以上,县(区)由5万元以上提高到10万元以上提高了单位采购的自由度,减少采购次数,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公开招标采购标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市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由80万元以上提高到150万元以上,县级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缩短部分采购项目的采购时间,降低了采购成本

            四是明确政府采购工程使用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规模标准。首次明确了我市政府采购工程须进行招投标的详细标准,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或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规范了政府采购工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