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一季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漯财办﹝2017﹞ 号)要求,局办公室、人事科和监察室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总体上看,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都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在本科室、本单位安排部署“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但也存在个别科室、单位认识、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廉洁自律情况
在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都能采取召开会议、发送信息等方式,及时开展廉政提醒,双节期间没有发生违规收受或赠送各种礼品,滥发奖金、福利、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情况,但也存在廉政教育不够深入,廉洁自律方面制度约束方面少。
三、公务车管理使用情况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都能较好地执行公车管理规定,但也存在节假日未将公车封存;车辆钥匙交由驾驶员保管,节假日值班公车未向纪检部门报备等问题。
上述问题现象,尽管情节尚不严重,但放任不管就会“小病拖成大病”。因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都要对照上述情况开展自查,敢于善于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对发现的苗头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采取约谈、廉政提醒等形式,抓早抓小,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各单位、各科室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狠抓党纪党规教育;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职能,紧盯重要节点和假期,着力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