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强化主体责任,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教育引导,全面从严执纪,严格监督问责,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2018年,局党组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待,认真履行领导、教育、检查和追究等责任,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做到常过问、抓执行、促落实、要成效。
坚持从严治党。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究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年初,召开市直财政系统“双节”廉政教育会议,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局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强化廉政意识。3月份,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要求,明确局党组和各级领导具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分解到每一位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各单位。
强化组织领导。由主体责任办公室牵头,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下发《2018年度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研究制定局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推进时间和完成目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扎实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并及时将相关资料录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系统,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由主体办牵头对各科室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半年督查、年底考核。年底,由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县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注重考核结果在评先评优中充分应用,对2017年度考核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教育和督促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认真落实“三查三述两报告”制度。注重日常工作作风的督导检查,不断完善、严格执行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外出报告等各项制度和纪律方面规定,由办公室、人事科不定期开展检查,对违反纪律人员进行实名通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层层述责述廉活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记分别进行述责述廉,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真正落地生根。6月底,对半年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下半年工作重点任务和措施打算。
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强化内部风险管理。组织各科室各单位重点对财政预算分配执行、资金项目和资产管理、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投资审核、行政管理等权力事项的廉政风险逐一查找,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防控管理,健全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今年上半年,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漯河市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着重控新增、保在建、防烂尾。报经市政府同意,研究出台《漯河市市级临时机构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
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坚持每月组织1次中心组学习,每周组织一次局全体人员集中学习,采取邀请专家做报告、领导上党课、收看专题录像片、举办征文研讨、进行理论测试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宪法》、《监察法》等,教育财政干部强化党性观念,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6月份,组织举办市直财政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性教育培训班,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强化党性意识,增强使命担当。
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召集中心组成员开展廉政专题学习,为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上党课,上半年以来,党组书记、局长马改民同志先后为全体同志作《讲政治尚清廉转作风》和《学习焦裕禄三股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跟党走》专题辅导报告,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鼓舞干劲,提振精神,转变作风,做好工作。作为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开支和干部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切实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做廉洁从政的表率。每位班子成员都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听取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集分管科室单位同志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人员的廉政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和改进四风
加强监督检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巩固深化好的经验做法,看住盯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扭住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坚决遏制“四风”反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漯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坚持节假日通过下发通知、微信提醒等方式做好廉政预防,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市纪委统一部署,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为着力点,不断加强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强化预算管理,改进预算安排方式,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促进财政资源合理配置。出台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操作指南,指导县区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部公开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财政信息透明度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规范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流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附件上传业务正式运行,支付业务效率、质量、安全性进一步提升。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上半年对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巧媳妇工程项目、第三次农业普查项目、“新网”工程等17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018万元。由于预算执行科学高效,上半年,获全省财政系统财政管理绩效考核第二名。选准载体,
扎实开展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行动。市委纠“四风”行动动员会召开后,市财政局迅速行动,在深入学习掌握全市纠“四风”行动动员会精神,尤其是蒿慧杰书记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中共漯河市财政局党组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积极开展“三亮”活动,组织各科室结合工作职责进行服务承诺。积极查摆问题,组织各科室各单位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照工作职责,采取自查、互查、交流谈心查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自查,切实把自身存在的作风方面问题找准、查透。6月中旬,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征求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全市15家企业代表对财政部门服务质量和财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局纠“四风”行动办公室通过自查和征求意见,归纳出在服务质量、政策研究、工作创新、沟通不畅、严守纪律等方面问题10余项。深入进行整改,围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推进实施方案,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纳入整治范围予以整改,着力推动“四风”问题的解决和财政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将纠“四风”行动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评议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为企业“点对点”服务活动,将全市30余家重点企业分到各科室各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定期深入企业宣传财政支持政策,为促进企业发展开展各种服务。
三、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牵头任务
建立“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一是二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定期报告制度。针对个别部门“三公”经费报送不及时的问题,以适时通报等方式进行督促。三是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信息,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积极主动推进“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四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三公”经费支出与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力度。
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加快推进《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立法项目进行,为综合治税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会同税务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严格执行税费减免审批程序,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企事业单位得到实惠。同时,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优化纳税服务。二深入推进化解债务风险工作。研究制定《漯河市人民政府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债务情况进行两次摸底排查,切实做到澄清底数,锁定存量,分类施策,逐笔化解。三是着力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落实增值税改革政策,积极开展水资源费改征水资源税、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工作。财政局作为全省财政系统唯一一家单位,荣获“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审核,上半年,市级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4506万元,节支率13%;政府投资项目审减资金9423万元,审减率17.5%。五是加强ppp项目建设管理。完善PPP市场各项制度规定,坚持对项目全流程监管,促进PPP项目健康发展。清理规范PPP项目库,全市入库PPP项目保留14个,退库55个。切实做好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在财政部发布的《2017中国ppp市场透明度报告》中,我市ppp市场透明度总指数为69.1分,位居全省第一位,受到省财政厅表扬。
深入推进“阳光民生”建设。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梳理2018年度社会公益项目和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项目近100项,民生资金5.5亿多元,通过纳入民生大数据平台,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从严监督执纪,切实落实监督责任
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坚持把践行第一种形态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廉政提醒、约谈等形式,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扎实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目的要求。研究确定以财政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为主,同时,把全市纠“四风”行动中通报的五起典型案例作为主要对照案例,在各科室各单位和全体财政党员干部中进行对照查摆整改。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本周8月底前将组织召开财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启动以案促改工作。
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按照市纪委大派驻改革统一部署,市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入驻我局办公,我们积极克服困难,及时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为派驻纪检组创造良好办公条件。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全力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认真接受对财政工作的全面监督。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们清醒地意识到,当前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重业务、轻党建的观念短时间难以彻底扭转。二是财政权力运行环节,重制度制定、轻制度执行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个别业务科室对其联系部门的专项资金跟踪检查、绩效评估还不够到位。三是责任目标不够精细。有的目标责任分解后存在着责任条款过于笼统、责任内容不明晰,有时会出现责任交叉的现象。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下,继续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圆满完成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