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 / 阳光党务 / 法治政府创建

        漯河市财政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方案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4-10 16:57
        分享到: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精神,做好新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5月份开始至12月底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这次对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更好的体现了人民意志,更好的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的适应了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宪法,对提升广大财政干部依法理财观念,促进财政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全市财政系统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扞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理财作出新的贡献。

        三、工作安排

        (一)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宪法学习教育。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要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局属单位领导班子通读宪法活动,举办一次宪法知识讲座,举行一次宪法宣誓活动,组织一场宪法知识考试等“四个一”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宪法观念,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责任科室:税政条法科,责任人:孔喆,完成期限:6月底之前)

        (二)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基层。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财政部门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加强对各级财政人员和会计从业人员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帮助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责任科室:税政条法科,责任人:孔喆、王琼,完成期限:9月底之前)

        (三)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乡村、入社区。广泛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局派驻村、帮扶社区开展宣传活动,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采取悬挂横幅、法治咨询、法治讲座、赠送宪法读本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责任科室:人事科、创建办,责任人:高祥、宋占伟,完成期限:10月底之前)

        (四)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网络。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各类媒体作用,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组织开展有深度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责任科室:税政条法科、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责任人:孔喆、周志成,完成期限:7月底之前。)

        (五)推动宪法宣传进公共场所。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均要在办公场所和户外悬挂宪法宣传横幅(12月份宪法日前后),在宣传栏粘贴宪法宣传内容。各单位要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推送宪法学习宣传内容,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责任科室:行政条法科、办公室,责任人:孔喆、高祥,完成期限:11月底之前)

        (六)认真组织开展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着重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再一次掀起宪法学习的热潮,进一步弘扬新时代宪法精神,培植全社会法治信仰,推动全民守法。(责任科室:行政条法科、办公室,责任人:孔喆、高祥,完成期限:12月底之前)

        四、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做到有利于加强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财政局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当前最突出的政治任务之一,推动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要强化领导,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学宣办要定期对各科室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予以通报并严格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及时将开展活动情况及成效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形成线上线下、网上网下、上下联动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