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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阳光党务 / 作风建设专题

        站位全局 多方筹措 全力保障 市财政局切实支持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秩序恢复 “两场硬仗”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4-1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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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以来,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经济社会秩序稳步恢复。市财政局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支持复工复产的安排部署,冲锋在前、勇挑重担,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谋划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支持复工复产工作中工作扎实有效,受到市城投集团、市城管局等部门致信感谢。

        (一)精准出台相关政策。会同市直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及早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承担的责任基金出现收支缺口时各级财政应该如何补助补贴进行明确,切实健全发放机制。积极配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拟定《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保障和清算操作办法》,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能。

        (二)全力提升工作效率。在全市上下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全力投入复工复产的关键档口,市财政局认真完善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资金申报、审核和下拨程序,改革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提升投资审核工作效率,积极参与、谋划和推动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工作成效受到兄弟单位和部门的认可和好评,市公路局、市城投公司、市城管局等部门致信感谢,对财政部门工作效率、工作作风予以肯定。市城管局在信中指出:市财政局在今年一季度开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评审工作中全力支持,为项目在3月底顺利开工赢得了宝贵时间。 

        (三)积极做好经费保障。建立并严格执行疫情资金工作日报制度,加快资金拨付,推动统筹使用。保持战时状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防疫资金拨付,会同银行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拨付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第一时间支付到位。积极争取利用新开发银行支持我市紧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项目贷款3000万元,主要用于抗击新冠肺炎医疗产品和设备购置、物资储备、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服务等;市本级预算预留专项资金1918万元,拨付各部门资金1589万元,截至4月6日,全市财政系统已投入疫情防控资金8400万元,实际支出6559万元。

        (四)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一是积极落实企业社保费的免、减、缓、返政策,配合人社部门对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3个险种的单位缴费部分,在2020年6月底前,按照政策规定对参保企业予以免征、减半征收和缓缴;加快全市各类企业的普惠性稳岗返还补贴发放进度,全面铺开各级困难企业的应急稳岗返还补贴;积极做好3月份已缴费企业的退费处理工作;对受疫情影响困难中小企业实施缓缴医疗生育保险费。市财政为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专项医保基金、工伤保险基金2940万元,及时将第一批城乡居民医保资金1.3亿元通过市国库现金调度各县区,避免因现金不足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保障。

        (五)切实加强融资支持。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工作。按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我省重点物品、重点生活物资的企业名单,根据企业获得中央专项再贷款支持情况,严格按照程序,组织企业积极申报贴息资金。截至3月底,市财政已为双汇集团、中粮面业、华电漯河、消毒液供应企业维立特化工、医用口罩帽子生产企业曙光健士医疗器械等10家企业申报贴息资金827万元。为加大支持力度,我市在中央财政贴息基础上继续对辖内重点企业贴息,切实加大贴息支持力度。    

        六)支持重点防控企业提升产能。会同工信部门下发《关于支持疫情防控物资和市场保供物资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能力的预通知》,安排“三大改造”资金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物资和市场保供物资生产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原有生产企业扩能改造)、转产(生产线由生产其他产品改建),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急需疫情防控物资及关键原料、市场保供物资产能,提质增效。企业在疫情管控期间通过技术改造新增产能,对新增设备投资给予不超过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政策发布后,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疫情防控物资和市场保供物资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已统计出24个项目投入生产14个。

        (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按要求减征50%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并且在疫情期间,餐饮住宿、旅游娱乐、快递等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参与重点防控物资供应和公益性捐赠的企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税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纳税的企业,可以申请调整2020年度纳税定额和延期缴纳税款;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

        (八)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全面取消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各采购主体开展“不见面开标”培训。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免费在线提供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远程不见面开标,切实降低投标成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工作全面推行,正在逐步推行“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鼓励采购人缩短付款时限和履约验收期限,提前支付合同资金。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由不高于30%变为不高于50%,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已随着疫情得到控制不断增加,通过鼓励采购人提前支付合同资金、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可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企业信心。

        (九)精准帮扶派驻企业复产。积极响应、迅速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派“企业复工复产特派员”制度,选派两名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派驻我市三家企业,协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难题。3月20日,局党委书记、局长谢闯带领部分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深入派驻企业之一漯河市顺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生产和经营困难,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解决问题。一是先期协调资金100万元,为企业解决资金紧缺的燃眉之急,科室工作人员现场对接手续办理,资金最快1个工作日到账。二是协调加快中原银行拟发放政府采购贷500万元进度,与中原银行达成共识开通政府采购贷绿色通道,尽快解决企业用款诉求。三是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区加快政府采购口罩方面的400万元资金支付进度,简化资金拨付流程,保障资金尽快拨付企业,缓解企业用款紧张问题。

        (十)统筹其他重点工作推进。在制定和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政策的同时,抓住国家扩大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机遇,积极争取上级债券新增额度,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和补短板建设。经积极努力,争取上级2020年专项债券提前批额度17.4亿元重点支持我市教育、医疗、产业园区、乡村振兴领域。组织上报省财政厅我市全年专项债券项目117个、涉及金额158.7亿元。在市人代会召开前,为保证全市经济发展和正常运行,认真梳理需支付的事项,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集中财力办急事,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市级调度各县区资金1.9亿元,保障县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三保”支出,维持基层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