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来,漯河市财政局会同市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夯实工作基础,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努力实现重点突破,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2019年,及时成立专职机构预算绩效管理科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牵头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漯河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明确局内预算绩效管理的职责和流程,构建由局党委统一领导、各职能科室分工协作的高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2020年3月,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围绕全过程关键环节,制定六个配套办法,初步形成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体制,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积极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申请的必要条件,在年度预算申请过程中,对拟新增出台的重大政策、100万元以上的新增项目均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市财政局审核市级相关项目、政策的绩效评估报告,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未按照规定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不得申请预算,防止“拍脑袋决策”。
三是全面落实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原则,从2019年编制预算起,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要求所有市直部门在预算编制时均应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逐步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20年首次选择33个项目绩效目标和9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提交市人代会审查,并随预算同批复、同公开。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利用专家力量提升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为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打下良好基础;重点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质量,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四是有效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2019年,市级主要对扶贫、重点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监控,通过绩效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的执行进度及目标的实现程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2020年,将进一步扩大绩效监控工作覆盖范围,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目标完成度、未来发展趋势、执行进度等进行监控,督促及时纠偏整改,推动资金管理水平提升。
五是切实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2019年,要求各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对部门预算资金开展绩效自评;首次开展市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对确定的涉及扶贫、大气污染、服务业引导、农村公路建设等方面的24个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3亿元;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自评,2019年全市231个扶贫项目全部开展绩效自评,比例达100%,涉及资金2.7亿元。工作开展中,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积极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作用,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工作监督管理,增强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积极做好培训和宣传工作,对市直单位相关人员600余人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利用多种媒介平台对预算绩效工作进行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六是更好发挥绩效评价结果效用。积极落实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针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达《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书》,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在60日内整改落实,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进预算绩效公开,绩效目标随2020年财政预算向社会公开,要求市直部门至少选择一项项目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公开;市级2019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将随决算依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