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分别寄信表扬我市养老服务资金管理、住房保障工作。信中表扬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资金管理、住房保障工作,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措施得力,成效显着;积极配合省厅开展调研,为研究完善政策提供了参考。
工作中,一是积极做好资金保障。2021年,争取上级住房保障资金7466万元,支持我市2个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和12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投入资金3073万元支持养老体系建设,做好我市医养结合示范项目上报工作,争取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资金412万元。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对资金分配采取“按因素法分配县区、县区明确项目下达”,市级总体把控督导,县区根据项目开工具体情况分批拨付;实行资金支付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支出情况,适时调整县区资金额度,充分调动了县区工作积极性和灵活性,有效提高资金拨付进度。三是更好发挥资金效益。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对2019、2020年度已完成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对2021年项目实施绩效监控;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实施重点项目改造,提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质量、效率和社会效益,促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现更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