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漯河市公职律师工作证申领确认市级审核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本站 浏览:1745

        一、项目名称:公职律师工作证申领确认市级审核

        二、项编码:005777206QR13729005

        三、事项类型:承诺件

        四、理部门:漯河市司法局

        五、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漯河市嵩山东支路智慧港A座二楼司法局窗口

        八、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九、办理依据:一、《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

        (二十五)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经审查,申请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向其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二、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司发通[2018]131号 )

        第九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收到的公职律师申请,应当进行审查。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收到的公职律师申请,应当提出初审意见后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公职律师任职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司法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9号)

        第二十一条 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

        第九条 公职律师执业申请应当提交《河南省公职律师执业申请表》。司法行政机关对收到的公职律师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省辖市、省直管县(区)司法局对收到的公职律师申请,应当提出初审意见后再报省司法厅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公职律师任职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省司法厅向申请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十、结果样本:公职律师工作证.jpg

        十一、收费信息:不收费

        十二、收费依据:无

        十三、联系电话:0395-5691121

        十四、监督电话:0395-3170000


        0

        主办:漯河市司法局
        工信部备案号:豫ICP备2020029758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306号  网站识别码:4111000020
        访问量:

        全站搜索 官方微信 官网微博 返回顶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