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漯发[2017]10号),进一步加强“阳光漯河”建设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市局决定对“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民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王新田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学礼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咏梅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红益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孙振黎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志远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书念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周清柱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赵华 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李凯 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
刘红军 市司法局行财装备科科长
贺响洲 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
李孝扬 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科科长
陈金来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科长
陈爱红 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科长
冯登山 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科长
程卫平 市司法局法制科科长
周勇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
张广庭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程卫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阳光漯河”建设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