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中共漯河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员支部双承诺 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来源:本站 浏览:1567

        中共漯河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

        “党员支部双承诺 为民服务解难题”

        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党员意识,提升组织活力,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支部双承诺  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的通知》(漯组通20207和市委市直工委工作要求决定开展以“党员支部双承诺、为民服务解难题”为主题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争当党员先锋、解决群众难题、强化支部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为重点,扎实开展“党员支部双承诺、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激励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为民服务,在办实事、解难题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双报到”“双结对”活动,努力实现“党员转作风、群众得实惠、支部增活力、治理见成效”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观点。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要深入了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需要不需要、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承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使承诺事项符合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

        (二)坚持量力而行。每位党员、每个党支部结合岗位职责、工作性质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承诺,既要注重高标准、严要求,使承诺事项充分体现先进性,又要防止提出超越自身能力、经过努力无法兑现的承诺,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三)坚持具体实在。承诺事项要简明扼要,内容详实,具体到点,逐项量化,易监督、可考评,便于组织考核评比和群众监督评议,防止笼统化、口号式承诺,防止以工作任务代替承诺事项,防止虚伪承诺敷衍应付,作出的承诺要充分体现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承诺重点

        (一)党员承诺

        局机关各支部党员要结合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三年行动,结合“双报到”“双结对”活动,结合党支部共建村(社区)或本人所在社区、所生活小区情况,结合岗位实际,围绕开展疫情防控、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党建水平等中心工作,围绕帮助工作服务对象等方面开展承诺。党员可以随支部到结对共建村(社区)报到开展承诺服务;可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到开展承诺服务;可在居住小区报到开展承诺服务;可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形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难题;也可以其他形式报到开展承诺服务。原则上每名党员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每季度为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

        (二)党支部承诺

        局机关各党支部要结合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三年行动,结合工作实际、职能作用、共建村(社区)需要,围绕支部制度建设,围绕党员队伍建设、日常教育管理规范化,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开展承诺,切实以支部承诺带动党员承诺。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党支部与舞阳县文峰乡张集村党支部结对并开展承诺服务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党支部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党支部源汇区双龙社区汉江路号院结对并开展承诺服务原则上各党支部联系困难户、城乡独居户、孤寡老人户、留守户等不少于2户。

        四、方法步骤

        (一)科学制定承诺。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党员结合舞阳县文峰乡张集村党支部源汇区双龙社区需求清单(上报的需求清单并非必须承诺事项,具体承诺事项待沟通对接后确定),结合创文分包社区(小区)及驻村、双报到、双结对等实际情况,与意向村(社区、小区)进行对接420日前要深入调研了解群众需求,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承诺内容党员承诺事项由所在党支部审核把关并备案;党支部承诺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经支部研究确定后,由机关党委审核把关并备案。承诺事项审核通过后,党员、党支部“为民服务解难题”公开承诺书,通过党员会议、“主题党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亮出承诺,广泛接受监督。党员开展承诺如有实际困难,经所在党支部研究同意后,可以简化或不开展承诺。

        )扎实开展服务。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党员要将履行承诺服务事项作为一项践行初心使命、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任务,根据承诺事项,制定履诺台账,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实效。党支部要为党员完成承诺事项积极提供帮助支持,在为民服务、履行承诺中发挥组织优势。党支部如遇到完成难度大、涉及面较广的事项,要及时报告机关党委。

        )严格考评督促。局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承诺事项完成情况一季度一讲评,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对超时限未完成的事项,局机关党委要对党支部及时提醒督促,党支部要对党员及时提醒督促。党员要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汇报开展服务情况,提出存在问题,作出下步打算,促进承诺事项有效落实。党支部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要每季度向党员通报一次,主动接受党员监督,听取党员意见建议。各党支部可采取服务记实手册等形式,做好服务记录,加强过程管理。

        )强化结果运用。承诺事项完成后,通过组织点评、承诺服务对象评等方式进行评议。党员承诺完成情况由所在支部和承诺服务对象评议,党支部承诺完成情况由局机关党委和承诺服务对象评议。年底前将党员和党支部履诺情况、评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一项内容,作为党员民主评议、支部分类定级、“双争”“双过硬”评选等评优评先一项参考,作为党员分类积分量化管理一项重要加分因素。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局机关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动员;要把开展“党员支部双承诺、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载体,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谋划,扎实推进。为保障党支部活动正常开展局机关党委将向各党支部拨付一定活动经费。

        (二)注重统筹推进。要把开展“党员支部双承诺、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与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三年行动相结合,与机关党支部和农村基层党支部、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与农村困难党员“双结对”相结合,与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到街道或社区)报到、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双报到”活动相结合,与创建过硬党支部、争当过硬好党员“双过硬”活动相结合,与推动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相结合,认真抓好“双承诺”各个环节,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党员要认真学习漯组通20207号文件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党员支部双承诺、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先进党支部和党员的典型事迹,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中共漯河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049

        0

        主办:漯河市司法局
        工信部备案号:豫ICP备2020029758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306号  网站识别码:4111000020
        访问量:

        全站搜索 官方微信 官网微博 返回顶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