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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汇区司法局房主租户起纷争 人民调解忙解决
        发布时间::2021-01-11 来源:本站 浏览: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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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漯河市源汇区老街司法所接待一名中年妇女,她愁容满面,向工作人员诉说家庭情况时,不禁无助流泪……

        经了解,由于生活较为拮据,这位张姓大姐一家一直租住在市区某集团的公房内,该房屋租金低廉,张大姐一家已经租住5年之久。2020年年初,所租住的房屋大门严重损坏,张女士找到该集团租赁部协商为其更换新门,租赁部负责人表示需经上级部门审批方可更换,张女士多次催问审批结果,租赁部负责人都以还未审批下来为由不予更换。为了安全起见,在未得到该租赁部允许的情况下,张女士自行更换了新门,共花费750元。张女士认为更换大门的费用应由该集团承担,于是多次催要换门的钱,均被对方以未经许可私自更换为由拒绝。最后该集团租赁部负责人不堪其扰,直接将张女士的电话拉黑,双方积怨加深。

        2020年12月,到了该交房租的日子,张女士提出把更换房门的费用从房租中扣除,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并且告知张女士不再与她续签2021年租赁合同,限期让张女士一家尽快搬离。张女士一气之下拨打了110,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告知张女士这件事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去司法所调解解决,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了司法所。听完张女士的哭诉,调解员心情十分沉重,考虑到马上临近年关,天气越来越寒冷,一时半会儿张女士也很难找合适的住处,调解员决定尽快平息这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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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员立即跟随张女士来到该集团租赁部。调解员与负责人单独进行长谈,把张女士的家庭现状和实际困难告知了该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耐心地劝说。基本做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后,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地调解,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双方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该负责人向张女士解释了按公司规定不能单独为张女士更换房门的原因,鉴于张女士经济较为困难,该负责人表示将自掏腰包承担换门费用500元,并同意与张女士继续签订2021年租赁房屋合同。张女士也认识到自己过激的行为给对方工作秩序造成了干扰,对此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张女士当场收到了更换房门的补偿款500元,至此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我本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的,没想到你们工作这么认真,辛苦你们了,再次感谢你们!”事后张女士为表达谢意,专门制作锦旗送到了老街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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