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量:857次
漯河市召陵区汾河水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召陵区汾河水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即漯河市召陵区汾河生态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位于漯河市召陵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利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和生态景观工程。东起东城产业集聚区,西至桐柏山路,北临淞江路,南达渭河路。承担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中包含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施工图预算)等各阶段的工程勘察设计及后期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3服务周期:该项目咨询及勘察设计延续至工程施工结束,其中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初步设计勘察设计周期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按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及时提供。
2.4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该项目设计时必须参与设计全过程,并负责施工期间服务);
3.4投标人须开具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在有效期内) ;
3.5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报名时或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的委托代理人(以河南省水利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8年2月 8日9时00分至2018年2月 13日 9时00分,在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并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8年2月8日 9时00分至2018年2月13日9时00分,在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并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1 日9时00分;
6.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除上述网站外,其他网站所转载的相关招标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皆不予认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95-35518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潘先生
电 话:13693957679 13503959787
监督部门:漯河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5-561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