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9 浏览量:824次
漯河市源汇区2014年、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财政结余资金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漯河市源汇区2014年、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财政结余资金项目开标会议于 2018 年 1 月17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第三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2014年、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财政结余
资金项目
招标编号:HNXSD-2017-093
工期:60日历天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露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62033.81元
拟任项目经理:韩璐璐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4145368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 B(2014)00923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顺弘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65465.24 元
拟任项目经理:祝佳琪 建造师注册号:豫 24116169593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 B(2016)0036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宝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67235.19元
拟任项目经理:凡勋铭 建造师注册号:豫 24117172141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 B(2017)00887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 年 1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 月24 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漯河市水利局
电话:0395-5612027
地址:漯河市淮河路 4 号
七、招标人信息及地址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395-3281321
招标代理: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女士
电 话:0395-3285188
地 址: 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