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7 浏览量:1203次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局机关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年度重点任务目标、阶段性任务安排及完成情况;
2、工程发包、集中采购等参加竞标报名情况、评标标准、评标的分、中标结果、中标人基本信息以及竣工专项审计等情况;
3、大额资金使用。专项经费来源及管理使用、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4、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及办理流程、执法裁量权及廉政风险点监控情况;
5、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调整使用,后备干部推荐、发展党员公示情况;
6、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
7、各类先进评比表彰标准、条件以及拟表彰人公示等情况;
8、对提案议案办理落实等情况;
9、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报销招待费、差旅费、通信费等情况;
10、根据实际情况或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公开形式根据规定和具体内容,适宜局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文件、通知通报、局域网、党建活动栏和文件查阅等形式,适宜全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回复函询、互联网、电子触摸屏和新闻媒体等形式。
三、公开的程序
党务政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由职能处室或所涉个人提供,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审核并按规定确定公开的时限、范围、形式,全局性重要公开事项和内容由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进行公开。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图文、电子档案,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四、公开的时限
根据公开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或复杂的公开事项,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