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8 浏览量:2989次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做好水利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 抽查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7月16日。
二、 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按照区域划分随机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2%。
三、 抽查内容
(一)取水许可手续办理
(二)计划用水管理;
(三)计量设施安装、运行及取水工程、设施管理;
(四)取水量复核及水资源税缴纳情况的管理。取用水户档案管理;
四、 抽查名单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取过程采取拍照方式进行保存留证。
五、 组织实施
(一)抽查方式
1.抽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
2.对企业进行实地抽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抽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抽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纪录。
3.对企业进行实地抽查,抽查结果进行全程记录,抽查结束后,将抽查记录同抽查档案一并保存。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 工作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做好此次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水政水资源管理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做好本次抽查的工作,各执法人员在抽查过程中认真负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要求完成抽查任务。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