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5 浏览量:2348次
漯河市水利局
关于加快涉企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放管服”改革安排,推动全市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促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与运用,强化协同监管,推进社会共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40号)《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2016〕41号)精神,现就加快涉企信息归集要求明确如下:
一、信息归集要求
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111号)要求,各科室及各单位将涉企信息在每月月底之前全面、及时、准确录入归集信息系统。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录入归集系统,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间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录入。2021年12月底之前,各科室、各单位完成今年以来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工作任务。
二、信息归集内容
(一)行政审批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项目等信息。
(二)行政处罚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含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等,下同),以及其他行政处罚信息。
(三)行政确认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等信息。
(四)抽查检查信息。指在随机抽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回访中产生的信息,包括检查实施机关、类型、日期、结果等。
(五)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失信企业名单(如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对失信被惩戒人实施信用惩戒等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
(六)扶持小微企业政策信息。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享受扶持政策依据、享受扶持政策内容、享受扶持政策的数额、扶持政策部门、实施扶持政策日期,计8项内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归集的信息。
三、信息归集平台和方法
(一)工作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政务外网网址:http://59.207.104.21)。
(二)具体录入路径及方法: 一是以行政许可信息的录入为例,登录协同监管平台后,点击“信用归集”工具栏,再点击“人工填报”,有“在线录入”、“批量导入”2种选择。选择“在线录入”的,“在线录入—行政许可信息—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点击查询”,找到企业后按照提示录入保存。选择“批量导入”的,“批量导入—选择行政许可模板—下载行政许可模板—按照模板要求的内容填写—保存后上传”。二是行政处罚信息、小微企业信息、其他行政事项信息的录入方法同上。三是联合惩戒信息录入,登录协同监管平台后,点击“联合惩戒—惩戒信息录入”工具栏,有“在线录入”、“批量导入”2种选择,录入方法同上。
四、信息归集时间和地点
各科室(单位)整理今年以来的各类涉企信息;即日起到市水利局二楼水政水资源科211房间将涉企信息录入系统。
五、信息归集联络人
为加快我局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便于工作的开展及沟通,分别报送一名联络员(单位、姓名、手机号)于11月16日前报水政水资源科邮箱。没有涉企信息的各科室及各单位报送情况说明,各单位情况说明要加盖公章。
联系人:尹建
电 话:5612130
邮 箱:mn5612037@163.com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