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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市召陵区乡村振兴一期-汾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京港澳高速-宁洛高速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3 浏览量:1134次

        漯河市召陵区乡村振兴一期-汾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京港澳高速-宁洛高速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召陵区乡村振兴一期-汾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京港澳高速-宁洛高速段)监理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批文:召发改【2021】19号),建设资金来政府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乡村振兴一期-汾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京港澳高速-宁洛高速段)监理;

        2.2 项目概况:(1)汾河河道治理工程:河道疏挖3km、岸坡防护、桥梁拆除重建及生态景观工程;(2)雪霁花海供水工程:在桃源路与阿里山路交叉口东汾河上建设钢坝蓄水及泵站提水,沿阿里山路东侧、淞江路北侧铺设供水管网4km,向雪霁花海供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

        2.3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验收标准。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债券、已落实。

        2.5 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

        2.6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保修期;

        2.7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总监(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3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进行信息公开。

        3.4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6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18~2020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21年11月24日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1日00时00分,在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8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开标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cjs.lhjs.cn/bidopen_new/conformBid),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5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

        7、招标文件的售价

        0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由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监督投诉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漯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5-5612027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5-3551916

        代理机构: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7744753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