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6 浏览量:931次
漯河市召陵区乡村振兴一期-汾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京港澳高速-宁洛高速段)造价审计评标结果公示
漯河市召陵区乡村振兴一期-汾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京港澳高速-宁洛高速段)造价审计开标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乡村振兴一期-汾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京港澳高速-宁洛高速段)造价审计
招标编号:E411100076021047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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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最终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93.11分
投标报价:5.82‰
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召陵区有关管理规定
服务期:施工开工日至竣工完成日止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拟任项目造价工程师:杨春艳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建[造]14410005923
第二中标候选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7.59分
投标报价:5.94‰
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召陵区有关管理规定
服务期:施工开工日至竣工完成日止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拟任项目造价工程师:陈善胜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建[造] 11510004754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远融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3.57分
投标报价:5.9‰
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召陵区有关管理规定
服务期:施工开工日至竣工完成日止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拟任项目造价工程师:陈文兰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建[造] 0141000099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1年12月17日 至2021年12月21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 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等下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漯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5-5612027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5-35519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7744753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