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7 浏览量:1097次
各县区水利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水政资〔2017〕14号)要求,现将《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草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5月24日前将反馈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漯河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科(211室),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草案)
2022年5月17日
漯河市水利局关于对《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征求意见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