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量:12926次
漯河市水利局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漯水许准字〔2022〕23号
漯河技师学院北校区(北区):
本机关于2022年9月22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漯河技师学院北校区(北区)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的规定和经专家评审并修改后《漯河技师学院北校区(北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经研究,许可如下:
一、同意漯河技师学院北校区(北区)项目供水水源为地下井,采用2眼地下井,北井井径400cm,南井井径300cm,井深均为100米。取水地点为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太行山路以西、纬八路以北(北井北纬33°56′28″、东经113°99′46″;南井北纬33°56′27″、东经113°99′46″),2眼地下井用水量均为10.705万m3/a,共计用水量为21.41万m3/a。
二、本项目用水户使用后所产生的废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所涉及的水功能区、水生态和其他用水户基本无影响。
三、你单位应强化内部管理,降低管网漏损,加强取水水源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完善计量设施的安装与运行维护管理。
四、你单位应按照《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要求,在取水口安装取水在线计量设施,保证正常运行,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河南省水资源监控信息平台。
五、由郾城区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单位的要求,做好取用水总结、节约用水、水资源税缴纳等工作。
六、你单位应按照水资源管理有关要求,适时配合封井相关工作。
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复后,你单位应及时向市水利局报送运行情况等有关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2022年9月22日
抄送:郾城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