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5 浏览量:711次
漯河市水利局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漯水许准字﹝2022﹞13号
许可事项:滨河路雨水泵站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方案
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
我局于2022年7月4日受理你单位《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关于滨河路雨水泵站提升改造工程防洪评价审批的请示》(漯市政﹝2022﹞105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防洪评价报告》,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滨河路雨水泵站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建设方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5日。许可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雨水泵站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方案。滨河路立交雨水泵站位于滨河路与京广铁路交口东北侧,排水能力为0.44m³/s。用于收集滨河路下穿京铁路涵洞内及两侧引道部分的雨水,通过泵站提排,沿滨河路北侧雨水管道进入解放路泵站,再由解放路泵站提升后排入沙河。本次泵站改造工程保留原集水池(仅对集水池顶部进行改造),通过新建2台潜水排污泵及一道DN450mm雨水管道,使滨河路下穿京广铁路涵洞内及两侧引道部分雨水,直接提升排放至沙河。滨河路泵站泵房位于滨河路与京广铁路交叉口东北侧(东经114°2′44.74″,北纬33°34′38.84″),设计地面标高59.70m,距离堤防外堤脚约160m,出水压力管穿越堤防位置位于沙河桩号161+930处,穿越点经纬度为东经114°2′48.34″,北纬33°34′44.64″,堤顶高程64.30m,管道中心线高程为63.6m,埋深0.5m;滩地管道中心线高程为53.78m,滩地地面高程为55.7m,管道埋深为1.7m,出水口设置缓冲井,位于沙河右岸,为嵌入式结构,距离上游京广铁路桥约20m。
二、工程安排在非汛期施工,出水管道穿越堤防处应做好防渗处理,工程完工后要按原设计标准恢复堤防。出水口上下游各50m边坡进行M10浆砌石防护,并做好与现有河岸护岸的平顺连接。
三、工程实施过程由召陵区河道主管部门进行监督,你单位在开工前将批准文件、施工方案报送区河道主管部门,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四、施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好河道有关工程及管理设施。施工中禁止向河道内排放泥浆、污水、污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彻底清理施工现场,恢复河道原貌。对工程施工占地、毁坏的树木及青苗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五、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问题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六、工程完成后,你单位要及时上报竣工验收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报漯河市水利局备案。
七、若工程建设方案发生对防洪有影响的修改或位置发生变化,你单位须按程序重新进行报批。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