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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要闻

        1120名河长!漯河推行5年河长制“治出”幸福河

        发布时间:2022-12-29 浏览量:3904次

        2017年以来,漯河市大力推进河长制建设,通过建机制、聚合力、抓整治,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河湖“清四乱”为抓手,探索建立“六化”工作法,不断提升河湖治理能力与水平,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河湖管护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漯河市河长制工作在省级考核中连续3年获得优秀等次,位居全省第一方阵,河湖管护经验在央视《新闻联播》栏目中播出,生态护坡工作为全省推广积累了“漯河经验”。

        制度体系全面建立。构建了河长制“3+7+10”工作体系,包括3个河长制指导性文件、7个配套方案、10项工作机制。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设立河长1120名。成立了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办公室,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207名。51条河湖建立了河湖名录,并编制完成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河湖“清四乱”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四次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共排查梳理“四乱”问题367个,期间拆除河道违章建筑231处共计51250平方米、清运建筑垃圾25386余方,关停违章畜禽养殖场47家,清理水面漂浮物665吨,清理垦坡种植面积7814亩,清理滞留河道废弃采砂船只92艘、破拆79艘,清除砂垛砂石近15万立方米。

        碍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以总河长令形式开展了碍洪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县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利用无人机对沙澧颍主要河道进行重点航拍,排查出的16处问题通过交河长、找检长、邀督察等多种形式,压实河长责任、强化机制运用,铁腕整治,全力推动,确保河湖安澜。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期间共清理垃圾400余方、依法拆除河道内违章建筑76个、清除养鱼网箱88个。

        水污染防治成效显着。坚持把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作为攻坚重点,因河施策、精准发力。五年来为全市4000多家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对15家重点企业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开展黑河、汾河、唐江河、塔河等河流清洁行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澧河饮用水取水口成功上移,水源地重新划定并实施封闭式管理,澧河饮用水水质常年达标率100%;全市6条国控、2条省控河流水质断面综合达标率96.4%,居全省第一。

        垦坡种植治理取得新突破。为解决垦坡种植这一困扰漯河市乃至全省河长制的“老大难”问题,该市大胆尝试、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推广艾草种植,治理垦坡种植,实现生态护坡的新路子,取得较好成效。以舞阳为试点,筹资30多万元,在文峰乡杨文进村至保和乡上澧村澧河大堤两侧种植一条宽20米、长10公里的艾蒿种植带,切实把河湖问题转化为生态效益。每亩净收益500元,年收益突破15万元,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河湖划界工作率先完成。严格河湖管理划界标准,科学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统筹做好生态修复和开发利用。全市规模以上7条河流划界上图数据全部提交,规模以下28条河流划界基础性技术性工作全面完成,并于2020年11月23日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告,成为全省第一个完成河湖划界并公告的省辖市,受到省河长办的表扬。

        监管能力持续增强。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履行督查督办职责,2017年以来,在市级总河长的率先垂范下,带动全市各级河长巡河累计达25万余次,解决大小问题1000余个。市、县级开展河长制暗访检查共200余次,市级下发问题整改督办交办通知100余件,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20余个。将河长制工作已纳入到了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通过严格落实考核办法,科学制定考核方案,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倒逼各级河长、河长制责任单位、河长办履职尽责。

        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注重总结工作规律,探索形成了执法联合化、监管网格化、督查常态化、问题清单化、通报日常化、全民参与化的“六化”工作法,推动河长制提质增效。建立了检察院驻河长办联络室,实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工作模式,推动涉河湖生态环境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形成了治河护河管河的强大合力。构建“河长制+人居环境整治”“河长制+精准扶贫”“河长+党建”“河长+网格长”等模式,建立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巡(护)河员制度、民间河长制度、社会共治机制,聘用近千名贫困户担任巡河员、护河员、保洁员,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河湖管理实现有法可依。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立法为民,大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章可循”走向“有法可依”。2022年7月30日,《漯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经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通过,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漯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式迈入法治化轨道。《条例》紧密结合漯河实际和漯河特色,围绕河湖保护管理权责划分、行洪安全等科学设计条文,拓展河湖社会服务功能,对加强河湖保护、保障河湖功能、改善水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漯河市上下将围绕“以实施四水同治为主题,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考核为平台,以‘解决六大问题、构建六大体系’为主要任务”的漯河水利发展新格局,在保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上,顺应群众对美丽幸福河湖的向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亲水需求,力争在“人水和谐”上实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