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河南省环保厅召开会议部署2016年ODS及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企业再调查及备案工作培训会。
会议传达了省厅相关文件,明确了9月22日之前全省完成ODS及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企业再调查及备案工作。我市按照省厅布署进行了再培训,并对调查任务和备案要求进行了分工和讲解。各县区经过认真排查初选出疑似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企业35家(含省厅提供的27家),经过市环保局再次核定,确定有5家企业属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单位,并指导各企业按时完成了备案工作,圆满完成了此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