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漯河双汇禽业有限公司临颍县大郭镇曹城商品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临颍县大郭镇曹城商品鸡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漯河双汇禽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完善双汇产业链,巩固漯河中国食品名城的地位,促进漯河农业产业化进程,漯河双汇禽业有限公司拟在临颍县大郭镇曹城村东南约680m处建设商品鸡场,采用全进全出笼养模式,建设22栋鸡舍,年出栏785万只商品鸡。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漯河双汇禽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兴旺
联系电话:13513850964
邮箱:TZFZZX0395@shuanghui.net
通讯地址:漯河市召陵区阳山路西侧1号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登录上述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参与到“漯河双汇禽业有限公司临颍县大郭镇曹城商品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公示期间,公众有任何意见、问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漯河双汇禽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