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监督检查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电话:0395-2396618,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路北段59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舞阳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舞阳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千伏升压站工程 | 报告表 | 河南雅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 |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舞阳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千伏升压站工程位于漯河市舞阳县保和乡西何庄村东南220m处,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舞阳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1座,围墙内占地11000m²,主变规模为1×100MVA,新建出线间隔1个,主变及配电装置均户外布置 。 | 施工期:进行场地平整、基础挖方等土建相关作业时产生一定的扬尘影响,通过控制作业时间、设置围挡、搭盖防尘网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可降低扬尘影响;施工期间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会对周边产生噪声影响,通过加强设备维护、采用减振隔声措施、控制设备使用时间可减轻噪声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含泥沙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作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于附近村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则经分类筛选后用作升压站道路建设或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运行期:升压站主变和其它电气设备工作时会对周边环境产生电磁环境影响,对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管理工作,能使电磁环境影响满足限值要求;主变在工作时会产生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型号主变压器,并对其采取加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可使升压站围墙外噪声影响满足要求;升压站运行期间未产生少量的废铅蓄电池,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主变发生事故时会产生大量事故废油,事故废油经变压器底部的贮油坑、排油管流入事故油池,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建设单位在河南雅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分别进行了本工程环境信息第一次和第二次信息公告,并同步在《河南经济报》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同时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村务公开栏等区域张贴信息公告的方式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告。 截止两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和征求意见稿的公众反馈的截止日期,均未收到公众提出的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相关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