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11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2123267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漯河市沙澧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工程 | 报告表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区内,西起107国道沙河、澧河交汇处,东至淞江路沙河桥 | 漯环监表〔202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