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1.内部监督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电话:0395—2139028。
2.纪检监督
市纪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组 电话:0395-3117692
3.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漯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接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1.内部监督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电话:0395—2139028。
2.纪检监督
市纪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组 电话:0395-3117692
3.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漯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接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