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8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123267 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北路5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澧河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移综合项目西城区第六水厂建设工程 | 报告表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西城区长江西路南侧,月湾湖西路北侧,沙澧联通渠东侧 | 占地50889m2,主要建设净水厂一座,近期供水规模为5万吨/日,包括配水井、混合井、絮凝反应池、沉淀池、滤池、清水池等,配套建设净水厂至城区供水管网的连接主管网2.5km。 | 1.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和沉淀池排泥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达标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漯河市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唐江河。 2.废气: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的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污泥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恶臭经采取密闭结构、加强绿化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固废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