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上实环境(漯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换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两年。各污染物排污种类及控制要求:COD排放总量<365吨/年,排放浓度<50毫克/升;氨氮排放总量<36.5吨/年,排放浓度<5毫克/升。
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控制科。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7日。
电话(传真):0395-2927678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日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上实环境(漯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换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两年。各污染物排污种类及控制要求:COD排放总量<365吨/年,排放浓度<50毫克/升;氨氮排放总量<36.5吨/年,排放浓度<5毫克/升。
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控制科。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7日。
电话(传真):0395-2927678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