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9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123267 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北路5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昀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0000吨/年高纯度精制五氯化磷(电子级)新建项目 | 报告书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厦门路与珠海路交叉口西300m路北 | 项目占地面积约3333m2,以三氯化磷、氯气为主要原料,经氯化、冷凝回流、干燥精制等工艺生产五氯化磷,主要生产设备 反应釜、冷凝器、离心机、真空泵和过滤干燥器等,建成投产后达到年产30000吨高纯度精制五氯化磷(电子级)的生产规模。 |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初期雨水、循环排污水以及生活废水,废水将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限值和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市政排污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排入三里河。 2、废气:废气主要来自工艺过程产生的工艺不凝气、包装工序颗粒物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其中工艺不凝气经“两级石墨冷却+二级降膜水吸收+一级降膜碱液吸收”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两级降膜水吸收+一级降膜碱液吸收”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氯化氢、氯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 3、噪声:主要为泵类、冷却塔及风机等设备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主要包括尾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尾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液作为副产外卖,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