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11日拟作出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监督检查科。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2396618 ;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路北段59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大唐漯河临颖颍北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扩建工程 | 报告表 | 河南品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 | 本期在凯安升压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台220kV主变压器(2#),容量为60MVA;220kV出线间隔1个,主变及配电装置均户外布置。 | 将本次扩建2#主变及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接地,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确保环境中工频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在设备选型上选用符合国家噪标准的设备,主变压器到升压站围墙处留有一定的距离,减小围墙处的噪声影响。工程施工场地的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各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的强化扬尘综合治理要求。 | 建设单位在环评互联网论坛分别进行了本工程环境信息第一次和第二次信息公告,并同步在《河南商报》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同时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村务公开栏等区域张贴信息公告的方式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告。截止两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和征求意见稿的公众反馈的截止日期,均未收到公众提出的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相关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2 | 大唐漯河临颖颍北二期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扩建工程 | 报告表 | 河南品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 | 本期在凯安升压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台220kV主变压器(3#),容量为140MVA,主变及配电装置均户外布置。 | 将本次扩建3#主变及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接地,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确保环境中工频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在设备选型上选用符合国家噪标准的设备,主变压器到升压站围墙处留有一定的距离,减小围墙处的噪声影响。工程施工场地的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各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的强化扬尘综合治理要求。 | 建设单位在环评互联网论坛分别进行了本工程环境信息第一次和第二次信息公告,并同步在《河南商报》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同时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村务公开栏等区域张贴信息公告的方式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告。截止两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和征求意见稿的公众反馈的截止日期,均未收到公众提出的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相关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3 | 中电投源汇区40MW分散式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 | 报告表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 | 中电投源汇区40MW分散式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曹店村北500m,升压站围墙内占地面积为3835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110kV升压站工程,主变规模为1×40MVA,新建出线间隔1个,主变及配电装置均户外布置。
| 1、施工期 本项目升压站已完成建设,报告结合项目特点,升压站施工时减少对地面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物恢复。工程施工场地的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各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的强化扬尘综合治理要求。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项目运行期,提出各项电磁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对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对产生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可有效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升压站母线按电晕电压校验并选择导线截面,使之晴天不会出现电晕,同时消除尖峰放电现象,减弱电磁辐射。 (2)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运行期,优选主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 SVG 加装减振垫或内衬垫,降低主变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定期巡查及维护,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噪声影响。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升压站突发事故与检修时可能产生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站内设置1座20m3事故油池,可以保障在主变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不外排;升压站运行期间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评价要求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置。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报告针对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提出了明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变压器底部设置贮油坑,贮油坑底设置排油管,事故发生时事故油经贮油坑和排油管道排至事故油池,确保事故油不外溢。此外,评价提出对贮油坑、排油管道、事故油池应做好防渗措施,保证事故废油不泄漏。 (5)选址:本项目升压站周围主要为农田,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点,选址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避开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目标和水环境敏感目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