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29日拟作出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监督检查科。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2396618 ;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路北段59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电投源汇区40兆瓦分散式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 报告表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 | 中电投源汇区40兆瓦分散式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附近,总占地面积31674m2,其中永久占地500m2,临时占地31174m2;该工程包括新建110千伏送出工程和新建陈留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其中110kv送出工程起于中电投源汇区110千伏升压站,终点为110kv陈留变,线路路径长度5.70km,其中架空5.6km,电缆0.1km;其中110kv陈留变电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占用陈留变110kv配电装置东数第二出线间隔。 | 1、施工期 本项目送出线路已完成建设,报告结合项目特点,送出线路施工时减少对地面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物恢复。工程施工场地的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各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的强化扬尘综合治理要求。 2、运行期 运行期,报告提出加强电磁防护的措施,提出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等要求。评价报告提出运营期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加强当地群众的宣传工作,定期对线路沿线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等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可防止线路运行故障产生额外的电磁、噪声等不利影响。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