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生态保护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936952 通讯地址:漯河市嵩山路601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省道222开遂线新店镇三赵村至大陈村段新建工程项目 | 报告书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漯河市 | 省道222开遂线新店镇三赵村至大陈村段新建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98325.11万元,是省道222 开遂线漯河境的一部分,属于一级公路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漯河市,项目起点位于漯河市新店镇三赵村西南,终点止于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大陈村东,与 S323 鹿方线(原 S330 逍白线)平面交叉处,全长 20.99 公里。路线基本呈南北走向。 | 主要环境影响:①施工及物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沥青烟和噪声污染;②施工过程中将对地表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破坏,引发一定的水土流失问题;③桥梁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④道路建成后,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对环境主要不利影响来自于过往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交通噪声、路面残留油渍随地表径流形成的污水、服务区餐饮油烟和加油站废气等,其中路面径流和噪声污染影响较大。 主要环保措施:(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利用现有的城市道路,路面硬化、自卸车和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飞扬垫等一系列措施,大大减少了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②及时做好道路沿线的环境保护及植被恢复工作。③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可作为道路施工过程中的抑尘洒水,不对外排放;本项目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设置围堰防护,桥梁施工期较短,故桥梁施工泥浆水不会对河流造成明显不利影响。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沿线居民造成不必要的影响。⑤施工期间将有大量砂石、水泥、砖瓦、木材等各种建筑材料通过分类收集回用以及将不能回用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在外运的建筑垃圾时采用用毡布覆盖、不允许超载等,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道路沿线的绿化带的栽种,尽量减少汽车尾气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②建议在沿线受影响的敏感点地段、敏感点及其周围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如减速带、立体绿化、以及住宅安装隔声窗等,降低噪声的污染。
| 本次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主要为:网上公开环境信息、现场张贴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有效收回200份,回收率达100%。100%的被调查者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公众反对项目建设,但公众普遍希望在项目建设期间认真落实、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减小在项目建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