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加强环境噪声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5月30日至6月26日,漯河市区及舞阳县、临颍县城区实行中、高考期间噪声严管,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
二、禁止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在居民区、文教区、医疗区等区域从事产生超标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教育,禁止在施工现场发生大声喧哗等人为噪声扰民。
三、所有餐饮、娱乐、装修等行业,在经营或施工中噪声不得扰民。餐饮业严禁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娱乐、装修行业禁止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经营或施工。
四、6月7-8日及6月25-26日中、高考考试期间,全市各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文艺演出;2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装修等活动。
五、敬请广大市民关心支持中、高考,以考生的切身利益为重,努力降低社会生活噪声,为我市今年中、高考学生创造一个安静、没有噪声干扰的复习、休息和临场考试的良好环境。
六、在中、高考期间,市环保局将组织环保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对违反通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举报电话:0395—12369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