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环办〔2017〕9号
转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环境保护局(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各污水处理单位:
现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督查的通知》(豫环明电〔2017〕7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市环保局成立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组。组长由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白鸿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固体废物和辐射监测管理中心主任王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主任吕涛同志担任,郭英丽、谢磊、彭剑锋、丁克飞、王金宏、乔志远、李守卫、马炜华任成员。各县区环保局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对污水处理厂的综合管理水平。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污水处理单位要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迎接省、市环保部门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加强信息沟通。各县区环保局要及时汇总上报自2017年3月下旬以来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包括形成的现场检查记录及表格、采样取样记录、出水人工检测报告、对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情况(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日连续处罚核查资料等)。于2017年 5月10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报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联 系 人:丁克飞
联系电话:0395-2936119
附件: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督查的通知
2017年5月4日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