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环办〔2017〕10号
转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纳污坑塘
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环境保护局(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现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纳污坑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环明电﹝2017﹞7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实际,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按环境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全面排查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纳污坑塘,要逐一明确整治内容,整治要求、责任部门、整治时限,报送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综合整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请各县区环保局5月20日前将排查工作总结、排查情况表和整治工作方案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将组织人员适时对各县区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联 系 人:乔志远
联系电话:2936633
电子信箱:327117261@qq.com
2017年5月4日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