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环攻坚〔2017〕1号
关于表彰市区主要出口道路集中整治
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市区主要出口道路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参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环保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综合施策,全力推动各项治理任务落实,为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掀起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高潮,经研究,决定对源汇区人民政府等5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并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从专项资金中拨付。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再创佳绩。各县区、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密切配合,不断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为更好开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攻坚突破、建设美丽漯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先进单位名单
2017年1月20日
附件
先进单位名单
一、一等奖
源汇区人民政府,奖励16万元。
二、二等奖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奖励8万元。
三、三等奖
召陵区人民政府、西城区管委会、郾城区人民政府,各奖励2万元。
漯河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攻坚突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