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清明”“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着力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纪律要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各科室、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与开展“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与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相结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营造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刚性约束。节日期间,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相关费用;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款吃喝、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发放津贴福利;严禁参加无隶属关系的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以培训为由组织的变相公款旅游等活动。党员干部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尚俭戒奢,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领导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谨小慎微、防微杜渐,率先垂范、树好形象。
三、坚持严查快处,严肃执纪问责。各科室、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落实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局办公室、监察室将于“清明”“五一”期间在全局范围内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扭住不放、一查到底,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对节日期间履责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
在局一楼大厅设立举报信箱。
设立举报电话:0395—2928252
投诉邮箱:lhjcs@126.com
中共漯河市环保局党组 驻局纪检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