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2123267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河南天成鸿路绿色建筑产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钢构建设项目 | 报告书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临颍县产业集聚区颍川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西南角 | 漯环监审〔2018〕10号 |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2123267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河南天成鸿路绿色建筑产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钢构建设项目 | 报告书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临颍县产业集聚区颍川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西南角 | 漯环监审〔2018〕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