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环保局关于2018年9月11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2123267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河南嘉世乐粮食机械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光学色选粮食机械生产项目 | 报告书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漯河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漯上路与韶山路交叉口东南侧 | 漯环监审〔2018〕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