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2123267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河南泰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城区分公司企业总部港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漯河市太白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东北角 | 漯环监表〔2017〕7号 |
2 | 漯河市好美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好美特彩印包装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漯河市西城区阴阳赵镇程庄村 | 漯环监表〔2017〕8号 |
3 | 西城区汉江路西段(凌云山路-引澧入沙工程边界)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 漯河市西城区 | 漯环监表〔2017〕9号 |
4 | 漯河西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泾河路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 漯河市西城区 | 漯环监表〔2017〕10号 |